11月南部-自用遊艇駕照考試
2018-09-19(一)報考資格:
▲自用:
1.年滿18歲- 2.須有以下學歷證明文件之一
- ●公私立海事、水產職業學校以上航海、駕駛、漁撈、漁航技術、漁業或輪機等科系畢業。
- ●曾在動力之船舶、公務艦艇、漁床艙面或輪機部門服務1年以上,並持有相關資歷文件可資證明。
- ●曾在交通許可之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合格,領有遊艇或自用動力小船駕駛訓練結業證書。
- ●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可之海洋休息觀光等科系畢業。
- ●領有二等遊艇駕駛或動力小船學習駕駛證3個月以上
(二)測驗地點:
興達港漁會活動中心2F,實作測驗於興達港碼頭水域(三)筆試:
●碰壁規則
●海事法規
●航海常識
●船機常識
●船藝與操船
●氣(海)象常識
●通訊與緊急措施
(四)實際測驗:
●離岸
●直線前進
●後退
●轉彎
●S型前進
●人員搜救
●靠岸(五)測驗題庫:
No.46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測驗題庫- 測驗完畢2周後公告及格與否